《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对加快新能源汽车规模化生产,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强化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指引。
2018年6月14日,广东省发布根据发布的信息来看,广东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实施方面的建设工作,推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工作,具体信息如下:
1、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充电网络。到2020年,全省干线高速公路(除城市绕城环线、快速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全部建成充电基础设施。
2、加强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
3、支持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不满足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各级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验收手续。
4、促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2018年,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营,现有和新建公共充电设施必须接入平台,并实时提供运行信息。
5、规划布局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加氢站设计、建设及运营的管理体制和建设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各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市要加快加氢站的规划和建设,编制加氢站试点建设方案,满足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营需求。
在珠三角地区,新增网约车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自018年起,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市政、通勤、物流等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占比达90%以上。
同时,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取消对新能源汽车的限牌限行,排放检测设置绿色通道,在城市市区划定新能源汽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允许大型新能源客车使用公交车道。
此外,意见还指出,将在粤东西两翼沿海片区布局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推动珠三角动力电池、关键材料等产业向基地扩大生产规模,集约发展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产业。
编辑点评:通过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来看,广东将在全省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并通过提供政策方面的优惠以及加速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新能源汽车的普及。由此可见,随着各地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将会呈现飞速发展的势态,更多对于新能源车有优势的政策或将出台在各个省份及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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