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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启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申报工作

2018 年 06 月 22 日 16 : 59 原创 编辑:白羽 来源:EV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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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知道 资讯 ]6月21日,广州市工信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7-2018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通告。根据通知显示,此次申报项目的主体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的非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此外还针对不同的充电设施进行了相应补贴规定: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以及无线充电设施按照5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照1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换电设施项目按照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广州启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补贴申报工作

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17-2018年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

(二)项目申报单位近3年内不得在专项审计、资金申报、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出现过违法违规情况。

二、申报项目条件

(一)项目应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的非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对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不予补贴,补贴项目除应满足国家最新通用性标准要求,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无国家标准或国家标准不明确的,应当符合本省、市相关标准。

2.充电设施必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且保证至少5年的正常连续使用。

3.建设前已在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记的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4.充电设施建设投资方已按要求在广州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录入,所建充电设施均已接入管理平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

在此前,广州市已经对外发布了多项关于推广新能源产品的政策举措。此次发布的通知在进行补贴核实的同时将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基础建设方面的速度,从而加快新能源车在广州的普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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