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知道  >  实验室  >  正文

车不应该是“论斤卖的” 简评小鹏G3换代事件

2019 年 07 月 14 日 20 : 49 原创 编辑:周凯 来源:EV知道
分享: 微信 微博

[ EV知道 实验室 ]昨天,小鹏G3上市第三天,小鹏汽车发布了何小鹏先生的道歉声明,正面回应了因快速迭代造成的老车主不满。关于本次事件的详情网上已经有了许多报道,这里就不再赘叙。我仅就这一事件所反映出的一些问题阐述一下个人看法。

车不应该是“论斤卖的” 简评小鹏G3换代事件

一、小鹏汽车的“学费”

汽车换代本是一个大家习以为常的平常事情,怎么单单在这次闹出了一番风波?这其中首先肯定是小鹏这次换代操作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考虑不周的地方。

一般来讲,汽车换代、换年款都会在正式更迭之前数月,进行大量的宣传工作(官方发布、媒体宣传、渠道预热等)。一来是给予消费者充分的心理准备,二来是给自己和各级经销商留下较为充足的清理库存的时间。总之,在新车正式发售之时消费者已经得到了明确的换代信息,无论是选择新、旧哪种车型都是消费者经过充分比对后的理智选择,进而自然不会出现因换代造成的纠纷。

车不应该是“论斤卖的” 简评小鹏G3换代事件

而这次小鹏汽车恰恰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失误。所以声明中提到的针对19款车主10000元专属换车补贴权益,可以一定视为小鹏自身对于自己在这次风波中对于企业责任的认定,当然也是对于自己用户群体的维护与补偿。

二、电动汽车不是保值品

这次事件中的一个核心争议是“升续航而降售价“”。然而实际情况是有些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疏忽”,将19款的中高配售价与20款的低配价格直接对比,所以这个事情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

另外还有一种声音是“续航却提升了48%,售价才上涨了12%”。具体上是,20款长续航版本NEDC可以达到520Km,而19款对应的则是351Km,其增幅达到了48%。而售价上,19年2月之后预订的19款智享版售价为15.98万元,而同版本的20款为17.98万元,其增幅为12%。

车不应该是“论斤卖的” 简评小鹏G3换代事件

因此,部分老车主提出了维权要求,认为自己买亏了。本来一件迭代产品增强产品性价比、竞争力的好事,却成了“罪过”。关于此事,前面第一点已经说过,对于部分邻近换代时购买19款的消费者来说,小鹏汽车是有一定责任,而企业自身也对此事做出了道歉以及补偿。

而理性的看到这一买卖关系,其实严格说小鹏汽车其实也就是个“理有亏而法无责”,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是认可了产品的价值的。这就是如同近些年楼市波动中涌现出的不少“维权行为”一样,都是将价格不菲的产品当做了“保值品”,令人无奈。

三、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反思

“续航却提升了48%,售价才上涨了12%”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是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这些年片面强调、宣传续航里程结出的“苦果”,如今也正在逐渐自产自销的开始吞下这枚果实。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整个行业都在通过各种方式向消费者、向各界灌输续航里程对于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的重要性。在此背景下,续航里程得以与新能源汽车补贴挂钩,消费者中也出现了“唯里程论”的消费观点。所以当我看到这次续航增幅应该与售价增幅挂钩、如同“论斤卖车”的观点时,既觉得哭笑不得,又从内心涌出俩字“活该”。

这个绝不是小鹏汽车自己的问题,而是整个行业都应该为出现这样的“怪现状”负责。

片面的无限度的增大续航里程,既有悖于节能减排的新能源发展初衷,又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日趋严峻的新能源汽车电池安全问题。

这几年,行业内的有识之士都在大声呼吁要重视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其中动力电池更是讨论的重点,无论是电池技术发展方向还是动力电池的车规级标准都已成为行业反思的重点。

四、新能源汽车仍然是汽车

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仍不同于消费级电子产品。

对于消费者来说,汽车消费仍然是大宗消费,家庭汽车的寿命往往在八年以上。所以不能要求消费者像对待手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一样看到新能源汽车。绝不能因为都有块电池,就试图让消费者接受新能源汽车只有2、3年寿命的观点。传统汽车行业,一个成熟产品通过小年款、中期改款等措施实现8年左右生命周期的情景,也极大可能的适用于未来成熟的新能源汽车。

对于行业,新能源汽车作为汽车的一个新兴分支,行业所证明有效的标准、特别是安全标准绝不能抛弃。虽然技术在进步,但汽车所要求的必需的可靠性等方面的测试,绝不能因一句“互联网新思维”就降低标准。动力电池虽然发展迅速,但仍要经常拿出合格的“车规级”产品。传统汽车中,我们很难见到车辆的动力与传动系统一年一改的景象,那么为什么如今动力电池年年换、甚至月月换就似乎成为了“时尚”呢?

结语:

我一直在编辑部里与同事讨论时强调电动汽车应该首先是一辆汽车的观点,我们评价一款新能源汽车也应该立足于汽车的基本标准,而不能过度的强调新能源而异化标准。同样,行业也应该去生产符合消费者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而不应该以各种理由去绑架消费者去过度改变既有习惯。只有当“新能源汽车”这个词语不再被公众所刻意提起之时,才是新能源汽车真正成熟之时。

车不应该是“论斤卖的” 简评小鹏G3换代事件

本文内容为EV知道( www.evzhidao.com)编辑或翻译,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

发表我的评论

共0条评论  |  共0位用户参与
0 / 5000 字
发 布

相关文章

编辑说

我一直在编辑部里与同事讨论时强调电动汽车应该首先是一辆汽车的观点,我们评价一款新能源汽车也应该立足于汽车的基本标准,而不能过度的强调新能源而异化标准。同样,行业也应该去生产符合消费者需求、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而不应该以各种理由去绑架消费者去过度改变既有习惯。只有当“新能源汽车”这个词语不再被公众所刻意提起之时,才是新能源汽车真正成熟之时。

REVIEW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