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发布公告称:自今年6月26日起购买上牌新能源车辆(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政策另行公布),将不再享受地方购置补贴。对今年 3 月 26 日至 6 月 25 日过渡期购买上牌车辆继续给予地方补贴。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待满足里程要求、获得国家清算资金后才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为配合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推广,海南省计划逐步停止销售燃油汽车,自2018年5月16日起就宣布实施限牌政策。在今年早些时候的博鳌亚洲论坛上,沈晓明曾表示,海南省计划于2030年前实现全岛普及新能源汽车。
按照海南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到2020年底,海南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充电桩2.8万个以上。截至2017年底,海南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1.5万辆,累计建成分散式充电桩288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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